普济方 论服饵
若用毒药治病。先起如黍粟。病去即止。不去倍之。不去十之。取去为度。病在胸膈以上者 病在 欲 用 消 皆 风 服 忍 须 服 缓 宜 凡古方治疾。全用汤法。百千之中。未有一用散者。今世医工。汤散未辨。且其说多异端。
涤。
遂 不 不 不 大率如梧桐子大二十丸。多不过三十四十丸。及服散者。少则刀圭钱五。多则方寸匕而已。
岂服汤特多。煮散丸散则少乎。后之世人。既不知斤两升合之制。
又不知汤液煮散之法。今从旧例。率定以药二十五两。水一升小煮。取今一升五合。去滓 服汤 汗。
服渐 脏。
不 须 之。虚凡有虚损。无问少长。须补即补。以意量度而用之。凡痔漏痔 等药。皆慎猪鸡鱼油等味。
至老凡 日慎口 以知为 凡服药皆断生冷酢滑。猪犬鸡鱼。油面蒜及果实等。其大补丸散。切忌陈臭宿滞之物。
有空 甘草 藜 子仁忌 凡伤 肥鱼 下之 荆瓠子 生果子 逆下利 凡咳嗽 凡服 尸。
若 及房室喜怒。是以治病用药力。惟在食治将息。得力大半。于药有益。所以病者。务在将息节慎。节慎之治。可以长生。岂惟愈病而已。
凡服泻汤及诸丸散酒等。至食时须食者。皆先与一口冷醋饮。须臾乃进食为佳。凡人忽遇风 无风 服汤 汤不绝。即经二日停汤。以羹 自补。将息四体。若瘥即当停药。渐渐将更服汤攻之、以瘥为度。凡患风服汤。非得大汗。其风不去。所以诸风方于西州续命即用八两。越婢六两。大小续命或用一两三两四两。故知非汗密室。不得辄服汤药。徒自误耳。惟更加增。未见损减矣。凡年五十以上生。慎勿用五石也。四时常以平旦服一二升。暖饮。终身勿绝。及一时勿鸭等肉。即无病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