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病论篇第三十一

发布时间: 2024-01-05 12:26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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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病论篇第三十一

黄帝问曰:今夫热病者,皆伤寒之类也,或愈或死,皆以六七日之间,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?不知其解,愿闻其故?岐伯对曰:巨阳者,诸阳之属也,其脉连于风府,故为诸阳主气也。人之伤于寒也,则为病热,热虽甚不死。其两感于寒者,必不免于死。
帝曰:愿闻其状?岐伯曰:伤寒一日,巨阳受之,故头项痛腰脊强。二日阳明受之,阳明主肉,其脉侠鼻络于目,故身热目痛鼻干不得卧也。三日少阳受之,少阳主骨,其脉循胁络于耳,故胸胁痛而耳聋。三阳经络皆受其病,而未入于藏者,故可汗而已。四日太阴受之,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,故腹满而嗌干。五日少阴受之,少阴脉贯肾络于肺,系舌本,故口燥舌干而渴。六日厥阴受之,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,故烦满而囊缩。三阴三阳五藏六腑皆受病,荣卫不行,五藏不通,则死矣。
其不两感于寒者,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。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愈。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。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。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不满舌干已而嚏。十二日厥阴病衰,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日已矣。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。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。
帝曰:热病已愈,时有所遗者何也?岐伯曰:诸遗者,热甚而强食之,故有所遗也。若此者,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,因其谷气相薄,两热相合,故有所遗也。帝曰善。治之奈何?岐伯曰:视其虚实,调其逆从,可使必已矣。帝曰:病热当何禁之?岐伯曰:病热少食,食肉则复,多食则遗,此其禁也。
帝曰:其病两感于寒者,其脉应与其病形何如?岐伯曰:两感于寒者,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,则头痛口干而烦满。二日阳明与太阴俱病,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。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,则耳聋囊缩而厥,水浆不入,不知人,六日死。
帝曰:五藏已伤,六腑不通,荣卫不行,如是之后,三日乃死何也?岐伯曰:阳明者,十二经脉之长也,其血气盛,故不知人,三日其气用乃尽,故死矣。
凡病伤寒而成温者,先夏至日者为病温。后夏至日者为病暑,暑当与汗皆出,勿止。